约我网 由于股东违规减持28.94亿元,医药超级蓝筹股药明康德(603259.SH)正深陷舆论漩涡。如今,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。 药明康德6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,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(下称“上海瀛翊”)收到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》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决定对其立案调查。 而此事件要追溯到6月11日,当日晚间,药明康德披露了一份《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》(下称“致歉公告”)显示,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,上海瀛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药明康德1610.8万股(2020年度权益分派前)A 股股份,2021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药明康德114.17万股(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)A股股份,该等股份合计1724.97万股,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.7%,减持价格区间为143.49元/股至176.88元/股,减持总金额为28.94亿元。 然而,上海瀛翊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,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,未提前通知公司,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。 药明康德在前述致歉公告中称,上海瀛翊就上述违反承诺给出的主要原因为,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.84%,未达总股本的1%,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。 然而,上述解释并未得到投资者认可,该份致歉公告一经发布,药明康德迅速陷入舆论漩涡,且多名投资者表示,对于这种“先斩后奏”的违规减持行为,不能仅仅以一份道歉公告“草草了之”。 此外,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还注意到,在药明康德2018年4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,作为公司股东,上海瀛翊等曾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、减持事项作出过多项承诺,其中一项重要规则为:各持股平台、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,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、公告等相关程序。 根据承诺,“各持股平台、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,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。” 因而,目前舆论普遍关注的焦点在于,由于违规减持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应该如何判定,相关补偿措施能否及时提出并实施。 同时,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还注意到,就在6月15日晚间,药明康德还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函,对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提出多项工作要求,包括:要求上海瀛翊立即全面自查本次违反承诺事项的决策过程、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,核查股份减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,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;要求上海瀛翊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并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等。 受监管函影响,6月16日药明康德股价上午十点出现跳水,截至收盘,股价下跌5.53%,报收136元/股,而公司市值一日内蒸发234.18亿元。 (文章来源:经济参考网) 文章来源:经济参考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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